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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淘宝运营如何防范极限词违规? [打印本页]

作者: freekaobo    时间: 2017-3-25 00:02
标题: 淘宝运营如何防范极限词违规?
淘宝打假近年来一直声势浩大,尤其在极限词这块抓的更是严格,那个淘宝极限词违规是怎么回事?淘宝运营如何防范极限词违规?一起来看下。  
自从新《广告法》面世之后,广告打假开始成了职业打假人群里的主流打假方向,页面上的一个词语两个词语就可以让网店赔偿几百几千元,这也让广告词违规成了网店老板心头上的刀割之痛。而广告违规主要包含在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人人喊打的虚假广告,另一种便是让运营闻之色变的“极限词”。  
“极限词”并不是新《广告法》中的一个新事物,也不是新《广告法》独有的规定;老《广告法》在1995年开始实施的时候,对于极限词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各位可以查一下老广告法的第七条条款内容,跟新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内容是不是很类似,特别是对于“极限词”的规定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所以只是叫冤没有意 义的。  
首先是搞懂什么是“极限词”,我们来看看《广告法》对于极限词的规定原文是这样的规定: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也就是说,虽然《广 告法》本身直接限定的极限词只有三个,但由于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原因,真正的极限词远不止这三个,还有其他更多的极限词或类极限词,于是就有了网上流程很 广的“极限词列表”。  
网上流传的“极限词列表”是真的绝对不能写吗?当然不是,那个列表只是一些有一定法律知识基础和一定的广告运营经验的网友整理的,然后被综合整理汇总之后 发到了网上。这并不是官方版本,所以新手运营无需过于担心。还是让大家看看上海市工商局对于极限词列表的表态,让你们忐忑很久的心先休息休息吧。     
   
   
以上两个截图是上海市工商局微博上的截图,这是官方解释的版本,是可以直接相信的。而这个微博所讲内容,不但上海市各级工商局会直接执行,其他省份各级工商局也会在很大程度上直接认可。至于各个网上零售平台,基本上都会照此执行,最起码要参考这个内容。  
之后就是对于涉嫌极限词的宣传内容进行分析,是否存在有极限词或类极限词。几个主要的极限词大家都很容易鉴别,那么替换极限词又如何说呢?类极限词是本人特指比较类似于既定的极限词,而一帮人都不太好直接确定是否属于极限词的一类词语。例如:顶级、顶尖、万能、极致、极品等等词语。  
把这些可能会跟极限词有关联的词语筛选出来之后,进一步确定是否属于极限词。而鉴定方法则可以直接按照上海市工商局微博提供的方法,就是前后语句的语意、 语境和事实依据进行综合判断,看看该词是否能完整清楚表示,是否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对于会引起消费者误解、误导消费者选择的词语,则可以确定为“极限 词”范围,运营就需要把此部分词语进行删除处理。  
除此之外,对于有一定事实依据的类“极限词”则可以根据事实情况酌情考虑使用。例如上海市工商局微博所提到的“首个”、“独家”、“唯一”等等,放到广告 宣传内容里像“XX网独家代理”,如果商家获得了厂家的独家代理特权,则该宣传用语并不算违规,即不算商家使用极限词。  
像上面所提的有一定事实依据的类“极限词”在使用的时候,运营或广告策划人员一定要注意把你的事实依据整理好列出来。例如用“XX网独家代理”的商家就在 店内公示一下独家代理证书,基本上就可以避免投诉举报了。又或者用“全网销量第一”的宣传内容,建议商家直接讲明销量第一的依据由来,比如是哪家统计机构 进行统计的,是什么时间的统计结果等等内容。  
通过以上方法,一般来说运营新手或广告策划新手基本上也可以筛选出大部分极限词或类极限词了,网上也有很多别人整理好的极限词列表可以参考,所以本人就不 再整理什么表格去显摆了。如果还是有什么词语不太好鉴别,可以给本人留言或者到我们群里进行讨论和交流,大家共同解决疑难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淘宝运营如何防范极限词违规的方法,小编就介绍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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