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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点击查看计划全文),由于“展开互联网金融是国度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展开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关于进步我国金融效劳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因而,互金行业,特别是触及房地产金融、股权众筹、资管互联网化等细分垂直范畴,应当认真体会。
P2P网络借贷
请直接参照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共八章四十七条。
股权众筹平台
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维护请求,不得中止虚假陈说和误导性宣传。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配资等金融业务。目前,囿于法律,私募股权众筹和股权众筹的区别明显,股权众筹的公众性问题,或许《证券法》修正后将有所突破。
房地产与互联网金融
金融机构不能依托互联网中止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展开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请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办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实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照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请求,如履薄冰。
支付机构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契合请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计付利息,避免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方式。关于备付金的法定孳息问题(也就是利息),假如依照普通商法规则,能够由合同相对方依据实践状况商定,但是,在公法范畴,管理机关自有分配机制。
2016年11月底完成的任务
一是展开集中整治工作,由有关部门、省政府对牵头范畴或本行政区域的互金机构和业务活动展开整治工作。对清算整理中发现的问题,向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并监视从业机构落实整改请求。关于违规情节较轻的,请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消;涉嫌立功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专项整治不改动、不替代非法集资和非法买卖场所的现行处置制度布置。自本年来,我们发现经过各地自律组织、相关机关发文,关于某些法律灰色的互金商业方式中止叫停。二是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央指导小组分别组织自查。指导小组组织展开对重点范畴和重点地域的督查和中期评价,关于好的运营做法及时推行,关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应查找问题,及时纠偏,并树立问责机制。这属于监管机关自行督查的任务。
2017年3月底完成的任务
指导小组组织对各范畴、各地域清算整理状况中止验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构成牵头范畴或本行政区域内的整治报告,报送指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指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构成总体报告和树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倡议,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
综上,一大波互金政策来袭,从国务院到十五部委齐发七个文件,这标明互金整治是套组合拳,也标明各个监管机关的团结分歧和决计。作为业内小卒,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认真学习,重复咀嚼,然后再寻觅业务空间,完成金融产品的合规创新。“有法可依”曾经做到了,请大家“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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