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效果最直接评价标准是点击率(或弹窗),即有多少人看到了此广告,并且又有多少人对此广告感兴趣而点击了该广告。
可能大多广告商比较看中点击率,但关于 Banner 显示时所带来的品牌传播作用,广告站点与广告商之间一直存在长期的争论。在直销型电子商务站点,最终的效果评价无疑是在线销售额的增长,因为 Web 服务器端的跟踪程序能判断任何一笔销售的买主是从哪个站点链接过来的。
其实,广告显示的PV,对广告商的品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叫做展现。就如大街上的广告牌一样,起到一种展现的作用。
所以,广告的PV显示也是一种效果的评判!品牌的力量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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